关于校园地面停车卡换卡、续费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2/11/29 11:08:17 作者:
各部门、各车主:
2011年度校园地面停车卡已到期,为加强校园地面车辆的有效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稳定,经学院研究,现启动校园地面停车卡换证、续费工作,通知如下:
一.办理对象:已办理校园地面停车卡的教职员工。
二.办理流程:
(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)到保卫处103室登记——计财处缴费——(持财务处收费单、地面停车证旧证)到保卫处109室换取新证。
三.办理时间:2012.11.26——2012.11.30;
新证领取时间:2012.12.6——2012.12.7。
四.注意事项:
1. 请各位地面停车卡车主高度重视换证工作,新证投放后,学院将严格执行车辆凭证出入,一证一车,禁止停车证转借他人使用。
2. 收费标准按川音院【2010】80号文件执行,100元/月,全年按9个月计(假期除外),一次性交付。
3. 车主车辆及车牌如有变动,请及时到保卫处登记,办理新证。
保卫处
2012.11.22